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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4章:镇威镖局

        而且那主角云小秋也只不过是“镇威镖局”的一个小厮,看书里的描写,还是谁都可以欺负他一番的那种特没有地位和本事的小厮,自己去看他,估计也就能确定一下剧情的展开情况,想借他搞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,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一边走一边想,右手无意识地拽着长袍的袖口,看到身上这件蓝色长袍样子的混沌神甲,不由得有些后悔起来:自己当初怎么不好好考虑考虑再做选择呢?

        早知道混沌神甲这副样子,还不如选混沌神剑呢,虽然那样一来自己搞不好就很容易丢掉性命,但只要去小村小城做个蒙面强盗,夜入民宅,偷些为富不仁的家伙,有混沌神剑在手,也不怕被抓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唉,真是失策啊!

        眼下想来,要完成那一百万两黄金的任务,还得是拜入个江湖门派,学得一些轻功提纵术,防御方面有混沌神剑,刀枪不入,水火不侵,只要自己再学会轻功,那去皇宫搬运黄金的计划也就可以进行了!

        唔……轻功身法,对了,记得这世界的主角云小秋有个朋友,是什么“盖世神偷”,叫做白如雪的,那人既然能在江湖上闯下如此名头,轻身功夫肯定不弱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了,好像这云小秋后来中了风雨楼二楼主“媚红菱”刘玉莲的一记“红菱十三劲”,就是被盖世神偷白如雪给带到了杭州,并且混入了武林四大世家之一的上官府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像那白如雪暗恋上官府府主上官俊杰,还曾经夜入后者的寝房,被上官府内各大高手围追堵截,还能全身而退,连长相都没有被人看到,那一身轻功简直可以说是极为厉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想到这里,顿时心里有了主意,他决定先去看看云小秋,确定一下剧情展开了没有,如果已经展开,那么就得尽快守着云小秋了,因为剧情开始的第一天,这云小秋邂逅了挺多人物的,随时掌握剧情进展,才能更好的把握接下来的走向。

        到时候只要和云小秋先打好关系,在遇到白如雪的时候,就想办法从她那里学到轻功,那这天下之大,自己就真的可以横着走了!

        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        “镇威镖局”位于平阳城的南郊,占地范围极为宽广,房屋重叠,飞檐斗角,大宅门前分卧着两座青色的石狮,门口旗杆上插着两杆镖旗,在风中猎猎作响,极具气派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只是远远地在镖局前面看了一眼,看到在书里只是个跑龙套级别的“镇威镖局”,宅邸居然如此威势,顿时感觉闻名不如见面,想着书里描写的各路绝色美女非常之多,更是有些心痒难耐,恨不得立刻就和云小秋攀上关系,然后跟随他一起见识众多美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镇威镖局”等级划分很是森严,总镖头名叫雷振威,自他之下,还分了一级镖师四人,二级镖头二十余人,这些人自有专门的下人侍候,大多都住在镖局的东、南区域;其余的趟子手、杂役小厮等,则分住在镖局的西、北部,云小秋就是住在西面远离前院的一个小跨院内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绕着范围宽广的镖局的宅院,走了几分钟才走到西侧的院墙外面,他还记得当初看书的时候,书里描写主角云小秋住的那个小跨院周围栽种着几株槐树,以前原本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后花园,因为家道中落,卖给了“镇威镖局”的总镖头雷振威,成为“镇威镖局”堆放杂物之所,云小秋就住在这样的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书里描写,云梦秋本是一个孤儿,自幼父母双亡,从小流离失所,一日病倒在路旁,恰逢雷振威的老家人田云栗外出办事经过,无意中遇上,见他实在可怜,便将他带回了“镇威镖局”,成为雷振威的爱女雷晓雨使唤的一个小厮,至今已有三年。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找到宅院里栽种有槐树的院子,比了比身高,发现以自己一米七九的身高,即便踮起脚尖都够不到院墙的边角,顿时就有些泄气,而就在这个时候,他的肚子终于开始抗议了起来,传来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真是日了狗了!”李慕云看着高高的院墙,吐了口口水,然后恨恨地离开“镇威镖局”,继续向城南郊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算了,还是先不管剧情展开不展开了,先把肚子填饱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慕云无奈地叹了口气,郁闷地想道:“云小秋遇到赵钱孙还早着呢,也不急在一时。早知道自己真该选混沌神剑的,神剑一出,谁与争锋!狠狠心,不管那些人命,直接用混沌神剑血洗皇宫,逼着那些大内侍卫帮自己把黄金搬走,等任务完成,自己也就回到幻世空间了,然后开启一级权限,获得强大能力之后,再来这个世界邂逅各大美女……多好的计划啊!自己为毛脑抽的选了混沌神甲了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往城南郊走了大概十几里,李慕云幸运地遇到了一片地瓜田,他身上也没有工具,好在这片地瓜田土质松软,抓着地瓜秧使劲一拽,就能拽出几块皮红块大的地瓜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身上没有这个时代行走江湖必备的火折子,所以李慕云也只能找到一条小溪,将三块地瓜洗干净,就那么就着溪水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午饭解决了,晚饭去哪吃啊?我总不至于在这天天啃生地瓜吧?”李慕云吃完三个脆甜的地瓜,暂时填饱了肚子,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晒起了太阳,他双手枕在脑后,嘴里咬着一根不知名的草茎,开始开动脑筋,思索着要如何解决掉吃饭难的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开始选混沌神剑和混沌神甲的时候,李慕云还以为穿了混沌神剑可以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横着走,所以毫不犹豫的选了混沌神甲,结果进来这个世界他才想到,光有防御根本就不行,随随便便来个会擒拿功夫的人,就能任意拿捏他,直接找绳子把他一绑丢在山里,妥妥的饿死的节奏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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